工作范圍包括:
聲學設計檢測顧問須跟進整個設計方案及施工過程,包括向甲方匯報設計、與各顧問和設計院協(xié)調、招標文件及招標圖紙準備、施工單位投標評估工作、審閱配置圖(Shop Drawings)及樣板/物料、工地檢測等。鑒于整個項目所有標書、合同、圖紙、技術要求等的文字使用情況,如有外文版本則需提供英文翻譯本予相關顧問。另根據本項目的建筑設計顧問及室內設計顧問使用語言情況, 安排負責本項目的人員必須精通中英文聽寫。
項目的設計標準依據,包括在各使用場所的聲環(huán)境噪音評估值(Noise Criteria, NC,NR)的規(guī)定要求,根據四周環(huán)境及房間用途,提供最大許可的背景噪聲級(Background Noise Level,BNL),及最大許可的外部噪聲限值(External Noise Emission),以dBA 等值(dBA Level)表示,此數值須符合當地環(huán)保及相關部門的要求。同時,須定義所有地方的控制混響時間(reverberation time, RT)及具體指定設計的混響時間、所有建筑區(qū)域要求的隔音等級(Sound Transmission Class, STC)表現等。此等級需根據當地噪音調查,及對建筑物結構具體步驟如下:
1、項目選址聲環(huán)境的早期評估檢測分析,對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中有關聲音方面的問題進行系統(tǒng)性的分析,并提出相應規(guī)避解決方案。(外部環(huán)境問題)
2、項目確定建筑設計初期與建筑結構圖紙設計單位進行系統(tǒng)性溝通分析,把聲學和噪聲問題在圖紙設計階段和建筑設計結合和規(guī)避。(這一階段很重要往往會事半功倍。這一階段即包含室內有關系室外)
3、依據設計圖紙分析提出有關聲學方面的技術要求,協(xié)助業(yè)主單位進行招標工作。
4、設計出詳細的聲學和噪聲控制方面的積極正確的方案。
5、與各相關機構確認聲學及噪聲控制方面的設計,并最終確認設計結果。
6、評估檢測聲學和噪聲控制材料的檢驗檢測工作。
7、監(jiān)理全方位有關聲學和噪聲方面的工程施工過程。
8、結果檢測驗收評估。
9、提交有關聲學和噪聲控制方面的技術及存檔資料。
以上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有關工作內容的所有條款。